1. 0.1 城镇照明是城镇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镇管理的重要内
容。城镇道路照明对城镇夜间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美化城镇和
方便人民生活起着重要作用。城镇景观照明能体现城镇现代文
明、科技水平,并给人民带来美的享受,还能改善投资环境、居
住环境、给旅游、交通、餐饮、住宿、商业等服务行业带来商
机。为确保城镇照明工程建设及日常维修、维护的安全,根据云
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标[2∞9] 293 号《关于印发2∞9
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
规程。
1. 0. 2 本规程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城镇照明施工和日常维
护管养工作的照明企业。各照明企业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
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实
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
1. 0. 3 城镇照明安装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年龄:年满18 周岁。
2 身体健康。无不宜从事高处电气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如精神病、心脏病、癫瘸病、高血压、高度近视、弱视、色盲、
恐高症等。
3 具有相应的文化知识、电工基础知识和城镇照明专业的
操作技能。
4 持有电工证等特种作业操作证。
5 热爱城镇照明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为城镇照明事业
默默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