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促进电力用户变电所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各地E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规定了35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变电所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1.0.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35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变电所。改建、扩逑的电力用户变电所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4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立项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同时进行供电方案研宂和确定,供电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变电所设计。
1.0.5电力用户变电所的设计,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优先选用典型设计方案。
1.0.6电力用户变电所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存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电气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