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光伏发电站接入系统设计一次部分和二次部分的内容深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通过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光伏发电站接入系统设计。35kV电压等级接入的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参照执行。
本标准共14章,主要由一次部分、二次部分、投资估算、结论和建议组成。一次部分,规定 了光伏发电站接入系统设计需对电力系统现况及光伏发电站概述、电网发展规划、光伏发电站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接入系统方案、对光伏发电站升压站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五部分进行论述 分析。二次部分,规定了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能计量、系统通信五方面的内 容深度要求。投资估算部分,规定了需计列接入系统一次投资估算和涉网系统二次部分设备清单及投资 估算。结论和建议部分,要求对接入系统报告的内容进行概述总结,并对工程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提 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