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给排水 > 给水规范图集 > >>

管网泵站水厂污水厂运行维护标准规范.doc

资料评价:
★★★☆☆
更新时间:
2012-10-22
下载要求:
注册会员
文档大小:
0.05 MB
授权方式:
共享资料
上传会员:
网友上传
文档类型:
.doc
所属栏目:
给水规范图集
需要金币:
1
资料语言:
简体中文
资料简介:免费注册 本站会员可得金币,更多赚积分方法请查看:积分说明 下载地址
3.1 管网与泵站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68-96
3.1.1 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检测,并建立管理档案。
3.3.4 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
4.1.3 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3 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检查。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
2.1.1 检查井井盖开启后,必须立即加盖安全网盖或设置护栏。白天应加挂三角红旗,夜间应加点红灯。
3.1.1 需下井作业时,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由作业班组长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经维护队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下井。
3.1.3 作业班(组)在下井前应做好管道的降水、通风、气体检测以及照明等工作。并制订防护措施填入上述作业票内。
3.1.4 下井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学会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照明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
3.1.5 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监护。若进入管道,还应在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
   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1.6 井下作业严禁明火。
3.1.7 对管径小于0.8m的管道,严禁进入管内作业。
3.2.2 下井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以散发其中有害气体。
帮助 收藏 报错 评论>>
管网泵站水厂污水厂运行维护标准规范下载
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