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
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
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
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
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
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
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