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法二氧化氯协同消毒剂发生器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隔膜电解食盐水产生含氯和二氧化氯的协同消毒剂,并用于饮用水消
毒、废水处理、卫生防疫及工业生产的电解法二氧化氯协同消毒剂发生器(以下简称发生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