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变频电机或水泵集成变频器及消防给水设备。
本标准是对JG/T 3009—1993《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的修订。
本标准与JG/T 3009—1993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范围的规定中,修改了主题内容,增加了适用于工作压力和水温的界限,指出了不适用的 界限;
——增加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额定供水流M、设备扬程、压力控制误差、超压保护的术语 和定义,并修改了有关术语的表述形式,指出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的组成;
——在分类的规定中,删除了按控制方式、结构形式、控制水泵台数的分类,增加了介质温度的划 分,并增加了型号的标记和示例;
——将“工作条件”作为外部要求单独列章,并增加了垂直安装的倾斜度、电源电压、电源频率、供电 电源的要求;
——增加了结构与布置、外观质量、水泵吸水、设备配置、材质的基本要求,修改了卫生性能的耍求 (见 6.1);
——增加了供水能力、小流量运行功能、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功能、超压保护功能、水泵自动切换 功能、备用泵自投功能、噪声与振动的性能要求,修改了水位控制功能、压力控制功能、自动保 护功能、耐压强度、抗干扰性、抗谐波污染性的要求,增加了远程监测、监控、监视功能、人机对 话功能、末端水位通讯接口功能的可选的性能要求,删除了低温贮存试验、高温贮存试验、运输 试验的要求(见6.2);
——在控制柜的要求中,修改了控制拒的外壳防护等级以及控制柜的导线、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要 求,增加了防雷、跌落试验的要求(见6. 3和附录B);
——增加了水泵机组的选用,以及对吸水管、出水管的配置、管内流速的要求(见6. 4);
——增加了所用管道、管件、阀门、仪表、气压水罐的要求,并增加了加工、焊接的要求(见6. 5和 6.6);
——增加了试验所用仪表的规定,修改了设备试验装置,修改或增加了要求所对应的试验方法(见 第7章和附录C、附录D);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的要求(见9.1、9. 2和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