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为使污水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保证工程质量,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盲目性,促进污水源热泵技术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以城市原生污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为低位热源,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进行供热、空调或加热生活热水的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适用于在辽宁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污水源热泵系统工程。
污水源热泵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需要综合考虑当前的技术和经济条件。
污水源热泵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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