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范围1.1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地质情况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室外埋地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亦可用于已建管道工程的维修。1.2本规程适用于水温不低于0℃,不高于45℃的输水和配水管道。1.3本规程可适用于埋设在酸、碱性等腐蚀性土壤中的给水管道工程。对修建在湿陷性土、膨胀土、永冻土等特殊土层地区的室外埋地给水管道工程,尚应遵守相应专门标准的规定。1.4管道工程采用的管材、管件和附件、密封胶圈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地方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许可证等有效的证明文件。1.5室外埋地给水管道工程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及河北省地方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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