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 一般规定
1.1 定义
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
所述。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指当事人和当事各方的词包括公司和其它法律实体。
1.1.1 合同
1.1.1.1 “合同(Contract)”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
纸、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
时)。
1.1.1.2 “合同协议书(Contract Agreement)”指第1.6 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
同协议(如有时)。
1.1.1.3 “中标函(Letter of Acceptance)”指雇主对投标文件签署的正式接受函,包括
其后所附的备忘录(由合同各方达成并签定的协议构成)。在没有此中标函的
情况下,“中标函”一词就指合同协议书,颁发或接收中标函的日期就指双
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
1.1.1.4 “投标函(Letter of Tender)”指名称为投标函的文件,由承包商填写,包括已
签字的对雇主的工程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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