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为加强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铁路工程施工作业条件,保障铁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现就铁路工程设计概 算执行该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估算、设计概预算费税取值规定》(铁建设〔2008〕11号)中投资预估算、估算、 设计概预算中的安全生产费费率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调整 为 2.0 % 。
二、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列入下表内的安全生产项目在投资预估算、估算、设计概预算其他部分中不应再重复计列相关费用。详情请下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