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公路技术状况评价指标及养护规定值、公路损坏类型、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调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等6章和2个附录;评价体系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础上补充和细化部分评价内容,明确了各项公路技术状况指标的养护规定值,提高部分评价指标,细化检测频率要求。
为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科学评定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促进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各级公路。
各级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技术水平。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应遵循客观、科学和高效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和评价手段,保证检测与评定结果准确可靠。
应根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科学编制公路养护规划和计划,积极实施预防性养护。
公路技术状况的检测和评定,除按本规程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