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 总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公路沉管隧道设计,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沉管法施工的新建公路水下隧道。
1.0.3 沉管隧道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绿色的基本原则。
条文说明
沉管 隧道 需 保 证施工和使用期间的结构安全与运营安全,满足公路基本功能,提供
相对舒适的行车环境,保障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耐久性,节省施工期建设成本和使用期
养护费用,利于生态环保与节能降耗,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
1.0.4 沉管隧道应统筹开展土建工程、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的综合设计。
条文说明
沉管 隧道 设 计 涉及专业较多。在土建工程方面,需要考虑沉管段与衔接段隧道结
构、基槽、地基与基拙、回填、路面与排水系统、管节栖装设施、附属构造等;在交通
工程与附属设施方面,需要考虑交通安全、通风、照明、消防给水和灭火、供配电等设
施。要综合考虑各专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处理各系统之间的关系。
1.0.5 沉管隧道设计应贯彻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材
料、新设备与新工艺。
1.0.6 沉管隧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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