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DB11/T1149-2022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1149—2015《沥青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本文件与DB11/T1149—201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修改了标准名称(见标准名称,2015年版的标准名称);
b)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5年版的第1章);
c)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5年版的第2章);
d)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的定义(见第3章,2015年版的第3章);
e)修改了沥青混合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值,并调整为一个指标(见4.1、4.2、4.3,2015年版的4.1、4.2、4.3);
f)修改了能源消耗统计范围及方法(见5.1,2015年版的5.1);
g)修改了节能管理及技术措施相关内容(见第7章,2015年版的第7章);
h)修改了附录A和附录B(见附录A和附录B,2015年版的附录A和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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