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卫星定位测量技术规范分六章和五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GNSS 静态测量;5GNSS 动态测量;
6GNSS成果转换模型。
为统一卫星定位测量的工作原则及技术要求,推进卫星定位测量技术应用与成果共享,保障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开展的各类测绘活动。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等专业领域的卫星定位测量。
本规范以中误差作为衡量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精度的标准,并以两倍中误差作为测量极限误差。
本市卫星定位测量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仪器。进行卫星定位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