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供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的广大技术人员,高校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灾害与科学、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土木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的师生参考。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这里所说的地质作用是指促使组成地壳的物质成分、构造和表面形态等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各种作用。根据发生作用的部位可分为内动力地质作用和外动力地质作用。内动力地质作用是指地壳深处产生的动力对地球内部及地表的作用,如地质构造运动等。外动力地质作用是指大气、水和生物在太阳能、重力能等影响下产生的动力对地壳表层的各种作用,如风化、剥蚀等。依据我国地质灾害已有案例和地质灾害的物质组成、动力作用、破坏形式和速率等,地质灾害可划分为10大类38亚类。在这些地质灾害中,常见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危害较大的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六种灾害。
在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严重地质灾害中,有半数以上与人类活动有关,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由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有着不断加剧的趋势,因此,除了要对自然因素影响下形成的地质灾害重视外,对于人为因素可能加剧地质灾害的问题同样要给予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