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第1.0.2条 近10年来,我国在交流500kV高压电器安装和运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产500kV高压电器产品也已日趋成熟,故本次修订中纳入了这方面的内容。而高压直流工程建设,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有待今后通过实践后补充。
修订中补充了有关六氟化硫断路器(支柱式和罐式)、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真空断路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等以及相应的500kV设备等内容。
第1.0.3条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设计部门应按技术经济政策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应有设计变更通知。
第1.0.4条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通用设备及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当制造厂根据个别设备结构等方面的特点,在运输和保管上有特殊要求时,则应符合其特殊要求。
第1.0.5条 设备及器材保管是安装前的一个重要前期工作。施工前搞好设备及器材的保管有利于以后的施工。
设备及器材保管的要求和措施,因其保管时间的长短而有所不同,故本规范明确为设备到达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需要长期保管的设备及器材,应按其保管的专门规定进行保管。
第1.0.6条 凡未经有关单位鉴定合格的设备或不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均不得使用和安装。严禁使用低劣和伪造的不合格产品。
第1.0.7条 事先做好检验工作,为顺利施工提供条件。首先检查包装及密封应良好。对有防潮要求的包装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以防受潮。
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出厂的每台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装箱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断路器所附的产品合格证明还应包括出厂试验数据。
第1.0.8条 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对有关专业性的施工安全要求不一定齐全,因此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如大型设备的运输、六氟化硫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及六氟化 硫断路器的安装等,都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等等,详情请下载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