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住宅小区移动通信配套设施设计与验收规范规范结合上海地区移动通信设施建设的发展,明确了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系统的设计和验收要求。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要求;小区移动通信机房要求;小区移动通信覆盖;通信管道和配线管网;线缆要求;电磁辐射要求;验收要求;验收方法。
为规范上海地区住宅小区移动通信设施建设,实行集约化建设和资源共享,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新建和扩建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系统设计和使用验收。
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系统应与小区建筑同步建设。
小区移动通信系统设计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应选用国家或有关质检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系统设计和使用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