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⑴ 消防水池的容积包括有效容积和无效容积两部分。
⑵ 独立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提供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室内、
外消防用水总量。当火灾延续时能连续补水(消防水池有两条进水
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如果需用供水设备补水,
该设备应有备用泵和备用电源或内燃机作为备用动力,并且能使供
水设备不间断地向水池供水的输水管不少于两条)则其容积可减去
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水的水量。
⑶ 消防水池与生活、生产和用时,应确保消防用水不被用作其
他用途。采用的措施有:其他用水出水管口应置于消防最高水位之
上;消防用水和其他用水在共用水池内隔开,分别设置出水管;其
他用水管采用虹吸管形式,并在消防最高水位处留进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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