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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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定本审查技术规定。
1.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及公众利益方面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
1.3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如有突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应按照建设部第81号部长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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