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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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各类专项审査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A
1.0.4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査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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