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0.1为了规范矿山井架结构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使井架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矿山立井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井架的设计。1.0.3井架设计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1.0.4井架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类。1.0.5高度大于30m井架的基础设计等级应为甲级。1.0.6井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结构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当井口房的承重构件及非承重外墙为非燃烧体时,井架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可降低到0.25h。1.0.7井架设计应从实际出发,合理选择材料和结构方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应方便制作、安装及维护。1.0.8井架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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