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给出了技术评价报告表格,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技术评价,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也可参照使用。建设工程防雷设计技术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应按照评价依据要求,遵循评价程序和评价标准,对需要评价的项目和内容进行逐一评价;应结合项目实际,在保证项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作出科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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