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J77号)、《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J8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调整〈城市绿地规划规范〉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编制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6J15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规划;5分类规划;6专业规划。
1.0.1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水平,提高城市绿地规划的科学性,制定本标准。1.O.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城市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1.O.3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应以生态文明战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绿地在生态、游葱、景观、防护等方面的多元功能,促进城市美丽、宜居、可持续发展。1.O.4城市绿地规划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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