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总则1.0.1为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在建筑防水工程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高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减少渗漏,延长建筑工程使用寿命,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的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地下室、屋面、厕浴间、坑(池)及桥面(梁)、隧道等防水工程。1.0.3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工程技术文件、合同约定文件及材料性能要求、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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