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T/CECA20003-2019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通则
1总则
1.0.1为加强与完善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和管理,提高智能建筑
工程质量,优化智能化系统运维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
建筑的智能化专项设计(本通则统一简称智能化设计)、管理
工作。
1.0.3智能化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安全舒适、技
术先进、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管理高效、绿色节能和经济合理
的要求。
1.0.4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具有适用性,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设
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和要求,宜满足智能化工程造价评
估、智能化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和运维等的要求。
1.0.5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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