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T/CECS880-2021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
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
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
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7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
语、基本规定、控制项要求、基本级评价、完善级评价、宜居级
评价等。
1总则
1.0.1为完善老旧小区基本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
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综合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水
平,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的评价。
1.0.3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应结合不同地区的地域气候、环
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等因素,在保证居民居住
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按性能提升等级递增的方式进行
评价。
1.0.4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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