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工作绩效纳入诚信以及招投标监管范围,督促各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切实提升全省住宅工程品质。
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未落实防治责任的,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责任单位拒不整改的情况,质量监督机构可依据委托权限对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依法提请行政处罚或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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