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法隧道结构服役性能鉴定规范共分5章和8个附录,除第1章总则和第2章术语和符号外,第3章~第5章分别为基本规定、隧道结构检查和隧道结构服役状态评定。内容涉及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技术界定、隧道结构检查工作程序及检测要求、隧道结构服役状态评定工作程序及方法。
为加强运营隧道的安全管理,确定隧道结构服役性能鉴定工作的程序,规范隧道结构服役性能的检测技术及其服役状态评定方法,保障隧道结构性能鉴定评价的科学性,保障运营隧道维护的经济性,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盾构法隧道主体结构及其附属结构的性能检查与其服役状态评定。
本规范所指的隧道结构性能检查与其服役状态评定包括:
1 隧道的定期检查与评定。
2 隧道功能改造的检查与评定。
3 隧道遭遇突发事件作用后(或非正常工作状态)的检查与评定。
4 隧道保护区范围内其他工程建设前与建设后隧道的检查与评定。
隧道结构的性能鉴定及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