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在《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 (JTJ 283 -99) 、《船闸闸阀门设计规范》(JTJ 308-2003) 、《干船坞设计规范第三篇坞门及灌排水系统} (JTJ 253 -87) 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的基础上,总结我国近年来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通过深人调查和专题研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发展需要制定而成。主要包括构件计算、连接计算、疲劳计算、构造要求、钢引桥、箱形轨道梁、钢管桩、钢板桩、钢撑杆、钢与混凝土组合梁、船闸闸门和阀门以及船坞坞门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的水工钢结构设计,其中船闸闸门和阀门、船坞坞门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有关规定外,尚应分别按现行行业标准《船闸闸阀门设计规范} (JTJ308) 和《干船坞设计规范第三篇坞门及灌水排水系统}(JTJ 253) 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