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连云港港、上海港、蛇口港和黄骥港等码头船舶岸电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经验的总结,借鉴了国外现有相关技术和标准草案,并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而成,主要包括岸电系统的用电负荷、设备布置、计量、继电保护、计算机管理与监控系统、防雷接地和安全防护、电气设备等技术内容。
为合理规划港口码头船舶岸电设施系统的总体方案,规范港口码头船舶岸电设施系统设计的技术标准,提高岸电设施系统施工质量和设计水平,指导船舶岸电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制定了本规范。
为统一码头船舶庠电设施技术要求,保证岸船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速和改迚的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邮轮码头和客滚船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其他类型码头可参照执行。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方针。
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