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本定额是在《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8]112号发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我国内河航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深入调査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而成。主要包括工程船舶和工程机械艘(台)班定额等内容。本定额的主编单位为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随着我W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广泛应用,原定额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程计价的需要,为进一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对原定额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和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共2章定额。本定额于2014年丨月23日通过部审,2014年6月12日发布,Q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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