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 总则
1.0.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是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一个重要阶段。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将作为工程立项和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为明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需报送国家计委审批的,由国家出资(包括参与出资)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可适当简化。按国家基建程序规定应由各流域机构或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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