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总 则
1.0.1 为贯彻“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使铺筑的沥青路面坚实、平整、稳定、耐久,有良好的抗滑性能,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个等级的新建和改建公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1.0.3 本规范规定了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路面、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及透层、粘层、封层等的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的方法、标准。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执行。
1.0.4 沥青路面施工必须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1.0.5 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切实做好路面排水。
1.0.6 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具备防火设施。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使身体受到损害。
1.0.7 沥青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特殊地区、特殊工程、特殊材料的沥青路面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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