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2015年1月20日印发。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与投资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和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口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水利工程设计概“占)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次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包括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2002年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9年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补偿投资概(估)算内容)同时废止。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现行《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配套使川。本次发布的编制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