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0.1为建设高质量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打造生态、宜居、和
谐、美丽的城市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
的需求,为民众提供公平享受的绿色福利,制定本规范。
1.0.2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游憩服务,
并应实现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生态、休闲、游憩、美化、文化传
承、科普教育和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
1.0.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自然,生态优先;
2以人为本,公平共享;
3弘扬文化,传承创新;
4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5统筹兼顾,协同发展。
1.0.5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
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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