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257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编制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各类材料中含增值税率的折算率(试行),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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