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的管理,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提升建设领域整体技术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修订了《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现予以发布,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原我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的通知》(建设发〔2010〕210号)同时废止。
资料由本站会员睡死上传,如果您认为该内容存在侵权、违法信息请
点击此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