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0.1 为推进农村建设现代化,保证农村居住生活环境宜居,科
学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实现资源节约,改善生态环境,规范村
镇易地搬迁安置房屋规划设计与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易地搬迁安置房屋的规划、设计、施
工和验收。
1.0.3 房屋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和基
本建设程序要求。
1.0.4 村镇易地搬迁安置房屋建设应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
观的建筑方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村镇居民生产生活方式
和习惯、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应以人为本,满足村镇居民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3 应满足当地村镇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体
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4 保护生态环境,落实节地、节能、节水和节材等基本国策;
5 建筑和环境应采取防火、抗震、防洪、抗风雪和防雷等防
灾安全措施;
6 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
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1.0.5 村镇易地搬迁安置房屋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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