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GB50151-2021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与原规范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一2006
相比,本标准主要有下列变化:
1.对原规范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2006进行整合,并更名为《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2.增加了空气泡沫系统不适用于储存沸点低于45℃的低沸
点易燃液体储罐,储存温度高于10℃的高温可燃液体储罐不宜
设置固定式系统的相关条款;
3.在泡沫液、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泡沫消防
水泵等产品与设备的选择及要求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并删除了相
关术语;
4.调整了立式储罐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并
删除了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盘上的相关规定;
5.删除了原规范第5.2节“油罐固定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
统”,将其第5.1节“全淹没与局部应用系统及移动式系统”与“高
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整合,并对后续章序号进行调整;
6.对保护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的设计做了较大修改;
7.在泡沫消防水泵动力源中增加了备用柴油机泵组的设置及
其柴油机的选型、性能及排烟管的设计要求;
8.删除了原规范附录A“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试
验方法”;
9.施工验收部分随着设计部分的修改,做了相应改动,同时增
加了泡沫一水喷淋系统、泡沫喷雾系统等的施工、调试、验收的相关
要求;
10.删除或修改了不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条文;
n.增加了各系统组件的具体验收要求,修改了系统验收的合
格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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