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打造与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匹配的建设工地,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质量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建
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实施。为
细化落实《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深圳市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方面的经验,并借鉴了国内外
先进做法,吸收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广泛征求了深圳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其中一
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论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现场设施、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环境
保护、应急管理、智慧工地。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业务归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深圳市建筑工程质
量安全监督总站、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深圳市建
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或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福田区莲花路2030号安监大厦,邮编
518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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