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
检测和校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
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
当实验室不从事本标准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
不采用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1.3 文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标准的主体部
分。
1.4 本标准用于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并控制其运作。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
机构和认可机构也可使用本标准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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