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6年修订版) 1.1为落实北京市政府“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建筑的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制定本要点。 1.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及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是指工业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类似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建筑面积的小于30%,或小于1000平方米的配套附属建筑,可不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1.3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5。 1.4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设计单位需提交《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见附录A。施工图除符合本审查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5本审查要点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条文,应在相关专业分别审查后确定该条得分或是否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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